佛山民俗艺术博览会暨首届奇石艺术展
佛山市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,东倚广州,南邻港澳,地理位置优越,是全国经济强市,同时也是国家著名旅游城市。早在八十年代,佛山市就是全国首批进入小康社会的14大城市之一。近年来佛山市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,经济建设更是取得了傲人成绩,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2379.80亿元,占全省九分之一和全国八十分之一强;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达41031元,居全国前列。据2005年5月发布的《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》,佛山的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居第11位。
佛山原名季华乡,“肇迹于晋,得名于唐”,历史悠久,文化底蕴深厚,向来是明人文士辈出的地方。近年来佛山市政府大力发展既有艺术价值,又有经济价值的文化产业。为保护和弘扬民俗艺术,响应政府号召,促进民俗文化的发展,繁荣民俗经济。应广大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的要求,进一步活跃民俗市场,增进交流与合作,定于2006年12月3日——10日在佛山乐园娱乐中心举办“佛山民俗艺术博览会暨首届奇石艺术展”。
乐园娱乐中心地处佛山市繁华地段,商业中心,地理位置优越,交通十分便捷,周围购物中心林立,是高消费群体和海内外游客的重要集中地。此次展览最大的亮点就是经济与艺术的结合,商机无限,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展会。
布展时间:2006年12月1日——2日
展览时间:2006年12月3日——10日
展览地点:佛山市乐园娱乐中心(佛山市体育路50号)
一、参展内容:
1. 奇石根雕展区:奇石艺术品、奇石工艺品、根雕艺术品等
2. 陶瓷艺术展区:陶瓷艺术品、陶瓷工艺品、手工艺术品等
3. 盆景花卉展区:各种花卉、观赏植物、种苗、盆景艺术品
4. 民间艺术展区:剪纸、布艺、草编,收藏玩赏名家名品,民间艺术品、 旅游小商品
二、参展费用:3m×3m带棚展位800元/个 不带棚700元/个
三、郑重声明:
1. 参展商须在规定布展时间内到达,提前到达不予安置,超过布展时间且未到的展商取消其参展资格。
2. 所有参展物品不得超出展位或组委会指定范围,不得堵塞通道。单件货物超过2吨的,不在邀请范围之内。
3. 严禁任何形式的破坏地面的行为,包括:打孔、砸损、重压、油水污染等,违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,并给予罚款。
4. 保持展区环境清洁,禁止乱扔垃圾,乱泼污水,随地吐痰及大小便,违者组委会将给予相应的罚款。
四、参展手续:
参展者及团队、经销商收到邀请函后,即可办理参展手续,详填回执单,可即日办理摊位。摊位费在2006年11月20号前足额汇到组委会,组委会按到款先后安排展位,可电话咨询拟定参展事宜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参展者必须遵守展会的规定,办理完毕参展手续及缴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进场,守法经营 ,文明经商,保持展区的环境清洁,严禁烟火,并保管好自己个人财物。
2. 参展者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,组委会可代为预定酒店,安排住宿。
3. 展销期间(包含夜间)个人保管好自己的展品及财物,如有丢失及损坏由参展商自行负责。
详情咨询:佛山民俗艺术博览会组委会
手机:13853180400 135737939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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